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18
工作地点: 成都
公告详情
为更好的服务辖区居民,提升中心整体服务能力及满意度,满足辖区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和医生队伍建设,结合中心的发展情况,拟招聘1名口腔医师,详见本实施方案:
招聘岗位:口腔医师
招聘人数:1人
01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8日(工作时间:08:0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东环路40号)。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 咨询电话:028—83975866(黄老师、李老师);
5.报名所需资料:
(1)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考信息表.docx;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
(7)各级各类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任职资格要求、岗位具体条件等进行简历筛选,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02招聘要求:
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口腔医学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持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
2. 初级职称,年龄35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5岁及以下;已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50岁及以下。
03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平行端正;
(二)愿意履行相关义务;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04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个人自愿报名的原则;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0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二)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六)曾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七)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
06考核方式:
1. 笔试(占比50%):笔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满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 面试(占比50%):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面试内容重点了解应聘者所具备的专业能力、实战经验和对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语言表达、沟通协调、逻辑思维等从事相应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同一招聘岗位按不低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数少的情况下,可放宽到1:2)。分数相同的,按比例同步进入面试。面试之前如出现缺额,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由中心重新发布招聘公告。本次人员招聘面试考官由中心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综合科主任、同时外聘2名同级或上级单位专家组建,负责人员招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担任面试考官需做到公道正派、理论素养高、熟悉招聘岗位相关业务,具有人才测评相关经验。
3.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4. 考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本人,逾期视为放弃。
07确定体检对象:
1.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面试缺考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最终以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 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自行到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 未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4.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08考察:
1. 由中心纪检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2.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09公示:
1. 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本人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经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递补1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进行递补。
10聘用: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入职手续,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相关职能科室考核、分管院长审批,明确用人意见,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11纪律与监督:
(一)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12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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